一般來說,在整個孕期的40周內,從懷孕12周開始一直到28周以前,孕婦應該每一個月接受一次檢查。從28周開始到36周則每兩周檢查一次。而36周以后一直到分娩應該每一周檢查一次。
但是對于35歲以上或者存在健康問題的高風險(如糖尿病或高血壓)的準媽媽,醫生會要求您接受更頻繁的檢查。
一般來說,在整個孕期的40周內,從懷孕12周開始一直到28周以前,孕婦應該每一個月接受一次檢查。從28周開始到36周則每兩周檢查一次。而36周以后一直到分娩應該每一周檢查一次。
但是對于35歲以上或者存在健康問題的高風險(如糖尿病或高血壓)的準媽媽,醫生會要求您接受更頻繁的檢查。
在完整的孕期檢查中,每次都應該進行的常規檢查包括測量血壓、體重、尿常規、血常規等,此外還包括一些特別的檢查:
孕12周 對母體身體狀況的全面檢查,包括檢查孕婦血型、篩查孕婦有無傳播性疾病、病毒感染等。
孕14周-21周 唐氏綜合征血清篩查,用以篩查唐氏綜合征、18三體癥和開放性神經管缺陷的胎兒。
孕24周-28周 葡萄糖耐量試驗,以確認有無糖尿病存在。
孕35周以后 胎心監護,以了解宮內胎兒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