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重要的是,權威信息的出現因機制原因嚴重滯后,在一定階段時間內造成信息的紊亂。反觀事情發展之初,家長發現問題之后,有關檢測機構不接受個人申請,加劇了事態發展,因為它延緩了公眾與媒體從權威機構獲得有效信息的進程。這是一個需要從制度建設層面進行解決的問題。此前,衛生部有關負責人對此的回應是,有些檢驗機構不具備送檢項目的檢測資質或能力;一些機構擔心樣品的來源,擔心有目的不純的送檢;還有一些機構怕承擔法律責任,不想介入糾紛等。
從服務公眾與確保盡快消除安全隱患的角度講,在國家質檢體系中,應該建立“先受理,后轉交”的制度規定:即使沒有檢測能力,也應該收下個人的檢測申請,由該機構向其他有能力檢測的機構轉交或向衛生主管部門加以報告。
政府各級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在食品安全問題的反應機制上應當更快、更靈敏,不斷強化與消費者、醫院、廠家、媒體之間的信息反饋,把握解決問題,避免社會恐慌的最佳時機。
從三聚氰胺到雌激素到奶源地,關系億萬兒童的奶粉總是令人牽腸掛肚,一次次的不安全案例已經令公眾“聞奶粉而色變”。雖然說圣元奶粉的這次安全著陸看上去虛驚一場,但這不能說就此可以高枕無憂了。無論是奶粉廠家還是權力部門,都需要反思事情發展的整個過程,要看到“無事變有事,有事變大事”的社會背景并積極彌補監管機制上的缺陷,以此修正自身行為來重建公眾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