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處:絕對未更改生產日期
21日下午,記者來到飛鶴奶粉江西辦事處。對于黃先生反映的墊付市場活動費未拿到一事,該辦事處一名葉姓城市經理告訴記者,由于她在飛鶴奶粉江西辦事處工作時間并不長,對該問題并不清楚,必須向相關領導匯報,再來回答黃先生提出的問題。
飛鶴奶粉江西辦事處徐姓會計則表示,由于黃先生未與辦事處辦理市場活動費清點程序,才導致雙方未能達成一致。
對于黃先生披露的“行業內幕”,飛鶴奶粉江西辦事處葉經理表示,飛鶴絕對不存在更改生產日期的行為,并且飛鶴奶粉的生產日期批號也是無法更改的。
葉經理說,2008年6月,“飛鶴”公司已經變更了所有奶粉的外包裝,并且已召回了所有的老包裝奶粉。對此,黃先生則表示,他一直沒有接到飛鶴奶粉江西辦事處召回老包裝奶粉的信息。
“我作為飛鶴奶粉原來的一名代理商,按照市場運作游戲規則來說,我確實不應該把飛鶴奶粉江西辦事處發放打碼機一事向外公布。但是,由于對方拖欠我數十萬血汗錢,我‘被迫’作出決定,說出這一切。我所說的完全屬實,并可以承擔一切法律責任。”黃先生還說,如果飛鶴乳業江西辦事處仍不能解決他所反映的問題,他將在近期起訴對方。
21日下午4時許,記者與“飛鶴”奶粉北京銷售總部(北京飛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聯系。對此,“飛鶴”奶粉北京銷售總部市場部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正忙著對外搞促銷活動,相關負責人均在外地出差,待負責人返回公司后,再將記者反映的問題向公司負責人反饋。
24日下午,記者與飛鶴奶粉江西辦事處李經理取得聯系。對于黃先生反映的一系列問題,李經理僅簡單以一句“正在外地出差”為由推托,未作出相關解釋。之后,記者還接到一名自稱是李經理朋友打來的電話,聲稱黃先生反映的問題并不屬實。
律師:可向購買地工商部門舉報
對于黃先生反映墊付的38萬元市場活動費未拿到一說,江西贛維律師事務所陶小泉律師說,如果黃先生未能與飛鶴奶粉江西辦事處協商一致,黃先生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應有的權益。
另外,對于黃先生反映的“篡改生產日期的內幕”,陶小泉律師認為,黃先生可向購買“問題”奶粉商場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舉報,并要求當地工商部門予以立案調查。
工商:偽造生產日期將被罰1萬元
南昌市洪城大市場工商局一名熊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食品標識管理規定》明確要求,食品標識的內容應當真實準確,食品標識應當清晰地標注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如果商家偽造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將受到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該工作人員表示,黃先生可持“問題”奶粉購買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投訴。內容來源https://www.ce.cn/cysc/sp/info/200906/01/t20090601_19218728.shtml
本文由媽媽育兒網(http://www.qyguofan.com/)小編摘自于中國經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