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還是被訴,跨國公司都算經濟賬
事實上,這不是中國消費者第一次“受屈”,比如,今年2月,豐田汽車因油門踏板問題在全球范圍內召回問題車輛。
在這次事件中,豐田在北美召回的車型有16種,美國有8種,中國只有RAV4一種,而召回的卡羅拉、凱美瑞、漢蘭達和雅士利等車型,在中國同樣銷售。另一方面,豐田在美國對車主提供“上門召回”服務,對親自駕車返廠的消費者補貼交通費用,在汽車修理期間,還會提供同型號車輛供消費者使用;在中國,車主只能自駕車完成召回,如果零件缺貨,可能還需多次往返。
最受詬病的仍然是賠償問題。美國各地有1200多家經銷商進行召回,豐田給予每家最多7.5萬美元的補貼,而在中國,賠償問題只字未提。
“任何國家的消費者保護法都不會因為消費者的國籍而進行區別對待。”北京雷曼律師事務所律師郝俊波說,消費者保護法保護的是購買了問題產品的消費者,至于購買方式、國籍,都不應成為維權的障礙。
“制造商的行為都是對成本和效益進行評估后的理性行為。”郝俊波說,這些跨國公司對中國法律研究得非常透徹,“他們在中國采取任何微小的行動,都會提前向律師詳細咨詢”,召回和被起訴,成本哪個更大,他們當然會算這個經濟賬。
以雅培奶粉為例,從法理上來說,中國消費者可以在中國或者美國提起訴訟。但是,考慮到高額的維權成本和微小的收益,有多少消費者會愿意這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