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材料稱,因為美贊臣公司在醫院的宣傳屬于違規行為,因此“要打開這扇門就得出點血”——那些單據上面的名單和數據,顯示的是合作單位和雙方往來中產生的“關系費”。
8月3日,記者與這位不愿透露身份的舉報人取得了聯系。他表示,為了提倡母乳喂養,國家早就明令禁止奶粉違規促銷,但實際上,不少洋奶粉廠商通過醫院這個關鍵平臺,千方百計要搶奪“第一口奶”的制高點,醫院則在這場奶粉與母乳的戰爭中充當了極不光彩的角色。
衛生部等6部門1995年6月頒布的《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1995年10月1日起實施)第十三條規定:醫療衛生保健機構應抵制母乳代用品生產者和銷售者在本部門、本單位所做的各種形式的推銷宣傳;不得在機構內張貼母乳代用品產品的廣告或發放有關資料;不得展示、推銷和代售產品。
第十四條規定:醫療衛生保健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向孕婦和嬰兒家庭宣傳母乳代用品,不得將產品提供給孕婦和嬰兒母親。對無法進行母乳喂養的嬰兒,應由醫生指導其喂養方式。
舉報人說,從醫學和哺乳角度而言,一種基本看法是,出生后的嬰兒在最初的5至6個月內如果長期食用一種牌子的奶粉,就會產生依賴,并對其他奶粉產生抗拒性心理,這即是所謂的“第一口奶”的影響。“除非有質量問題,一般沒有哪個父母會忍受孩子的哭鬧而換奶粉。”他說,正因為“第一口奶”的重要影響,由此導致奶粉的競爭開始從商場或超市前移到了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