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個疑問,《 飛鶴 廠家致歉消費者滿意》一文,是表達消費者對 飛鶴 廠家的處理方式、結果滿意還是對《東方今報》的報道滿意?
因為牛女士在文中說得明明白白:“雖然 飛鶴 方面到我們家前后五次解釋調換,但處理的速度慢,讓我不滿意處理效率。”顯然,牛女士對處理效率是不滿意的。
還有一事,不吐不快!筆者近日寫過《 飛鶴 乳業是下個“三鹿”?》一文,指出 飛鶴 乳業處理消費者投訴的致命之處。結果招來一個自稱來自北京智揚公關的董姓工作人員,對筆者橫加指責,說文中不應該提到“冷友斌”的名字,因為這是對領導的人身攻擊。
對 飛鶴 乳業的法人代表,我們就不能提及其名?筆者相信,這肯定不是冷友斌的本意,作為企業家,胸襟不會如此狹隘。
該工作人員又稱,《東方今報》的報道是一個記者拉廣告不成,才寫的。筆者多少了解一點新聞界的潛規則。這種以要挾方式拉廣告之事確有可能發生。但話說回來,如果自身沒有問題,何怕人家之要挾?
綜合這些劇情, 飛鶴 乳業“欲蓋彌彰”式的做法,純粹是一場笑劇。
坦白地講,作為少數沒有檢測出三聚氰胺的企業之一,筆者對 飛鶴 乳業有一定敬意。
但 飛鶴 乳業的一些做法,實在不敢茍同,其中包括北京市消協發布的《2009年度母乳代用品市場監督調查報告》所曝光的 飛鶴 在商業場所嚴重違規銷售的做法。
勿庸置疑,涉及嬰幼食品的乳制品業是良心行業。